刘德华在5月21号发了一个视频,看着挺文艺的,聊的是24节气之一的小满。
5月21号正好是小满,很快全网转发播放量就突破一亿了。
然后,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,一个叫做满哥的人,在视频下面留言,很快被大家顶了上去,成了首条。
满哥说,这个视频的文案内容,完全是照搬自己昔日2021年时推送过的一个老视频,并且@了刘德华。
随后,奥迪被牵扯进来了。因为这个视频是刘德华应奥迪之邀,拍摄的软广,换句话说,文案部分应该由奥迪负责。
接下来,官媒下场了,第一官媒直接评论了这件抄袭翻车的事情。
那么奥迪是什么说法呢?
奥迪迅速下架了这个视频,对刘德华以及那位声称被抄袭者同时予以道歉,并且向公众表示,文案创意来自第三方代理公司,叫什么M&C的。自己事先不清楚,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,先予以下架。
整件事就是这样。
读者来问我,我的看法有三点。
1、是否抄袭。
两个视频我对比了一下,感觉就是。因为没啥争议。
有的网友可能会说,小满是24节气之一,刘德华在视频中吟诵的那首诗,是古人写的。
既然如此,你满哥可以聊,奥迪怎么就不可以聊,听着好像有道理,实则不然。
我打个比方你就懂了。
比如5月21号,你和我聊天,我说今天是小满,小满如何如何。
或者,我引用了古人的某首诗,你恰好引用了同一首。
这样构成抄袭么?很难被界定为抄袭。
但是如果5月21号,你和我聊天,聊了三部分内容,第一部分,几乎完全相同,第二部分,几乎完全相同,第三部分,也几乎完全相同。我引用的那首诗在第三段,你也在第三段。
这构成抄袭么?这几乎都不需要人工介入,系统都会判定为抄袭的,假如系统原创库里已经有前一个视频了。
因为没有那么巧的事儿嘛。你正好说三段话,我也正好,不是四段,不是两段,就是三段。然后每一段都能对上,然后引用的诗的位置也能对上。
这个就没啥好讲的。
2、到底谁抄谁的?
这件事不太好讲,从奥迪的软广来看,文案几乎是照搬满哥的,因为我前面说了,一共几段话,先后顺序,每一段的内容,都能完全对上。
但是,互联网是有记忆的。
这个话题一旦被拿到公众面前,网友就开始扒了。
首先被扒出来的是2017年的一个叫什么尤琳的微博,我们发现满哥的那段关于小满的充满诗意的描述,早在17年,人家微博里就写了。
那有好事的网友再往前扒,早在2016年,尤琳微博里的这段内容,新浪博客上也已经有了。
从这个角度上讲,也很有意思。我们不说抄袭,至少,这段关于节气的描述,满哥也是借鉴了别人的微博,而微博也是借鉴了更早的博客。
再比如诗词部分,就是刘德华吟诵的那首古诗。
花未全开月未圆。
半山微醉尽余欢。
何须多虑盈亏事。
终归小满胜完全。
刘德华说是曾国藩写的,满哥的说法是,第一句是曾国藩写的,后面三句是他自己补上去的。
但是百度百科上搜出来,全诗都打着曾国藩的名字,有人扒拉,发现第一句是曾国藩引用北宋时期蔡襄的,蔡襄的后面三句被人改了。
到底谁改的,是不是满哥改的,尚无确切的说法。
3、这事儿的受益者是谁?
从上面网友们扒拉出来的内容来看,事情挺复杂的。
但是甭管怎么说,你奥迪的文案和满哥的文案,几乎一模一样,那么奥迪抄满哥,大概率是跑不掉的。
也就是说,我不管满哥是不是抄的,反正你奥迪总不是自己写的。
那么满哥是受害者么?
感觉是,又不是。
满哥也是大V,几百万粉丝量级的。如果咱们去抄他,那么他就是受害者。因为我们小,他大嘛,他知名度比我们高。
但是反过来,奥迪请刘德华去做推广,这个影响力要比满哥大得多。
换句话说,这件事情爆料出来之后,知道满哥的人,恐怕比之前,多了十倍都不止。
我们不要去看是非,站在利益得失的角度上讲,其实满哥并不吃亏,相反,他是整件事当中最大的受益方。
那么刘德华就不用说了,这个哑巴亏,他吃得很大。因为他的名气摆在那里,江湖地位也摆在那里。
虽然文案和他无关,但是被这种负面消息牵涉进来,于他而言,就是吃亏的。
他在华人圈里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,而且他也不是流量明星,他根本不需要炒作。
那么奥迪吃亏了吗?我觉得也没有。
奥迪的这条广告如果不是抄袭案,影响力也仅限于刘德华的关注者,可是正因为负面消息,被全网都知道了。
而且最关键的是,奥迪很懂得摘,他把责任全都推给了第三方,自己最多顶一个监管不力的雷。
看样子,广告创意公司将成为最后的顶缸者。
如果他们是一家小公司,还可以换个牌子重来,如果是一家有年头的老公司,那么牌子算是砸了,以后找他们合作的大品牌心里都会犯嘀咕。
不过我最后想替创意公司说句话。
我觉得问题的实质在于利润是怎么分配的。
就像你去看现在的影视剧,为什么剧本那么烂?
很大程度上,问题在于这个产业链里面利润是怎么分配的。
出演影视剧的明星,几乎要分走90%的利润,剩下的10%里面,绝大部分,都要给出品方,要被老板们赚去。
剩下的一点点钱,要搞特效,道具,差旅费,基本工资,这些硬性的支出少不了的。
那么最后,给编剧的,能有什么?
很可能拿到那个预算,人家已经知道没法做了,外包都请不起,只能交给实习生,还得打着只给经验不给钱的旗号来忽悠实习生进行创作。
那你觉得剧本的质量会高么?
这才是真正的问题,观众究竟肯为什么付费。
如果观众只肯为大明星付费,那么大明星一定会拿走大头。如果观众愿意为精美的道具,场景,付费,这些部分才有可能尽量做好。
换句话说,只有到了观众肯承认软件的价值,承认原创的价值的那一天,这个问题的根源,才会得到解决。
如果最后干活的,搞创意的,只是几个不拿钱的实习生,你再怎么骂,怎么加强监管,怎么去修理,也是很难见效的。
说到底,具体干活的那个人,他得是利益相干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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