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读者发给我俩视频,一段音乐。一个我看过,就是打工人那个梗嘛,另一个我第一次看,被打工人,更搞笑。

但牵涉版权放不上来,音乐可以文末给大家分享。

许冠杰的半斤八两,一本电影,恰好我还没看过。

这首歌很衬打工,因为打工这个词儿本来就是80年代从香港传入内地的。

我小时候没有打工的说法,只有上班,上班的人和不上班的人。

那年头只要待在城市里,除非你未成年或者退休了,否则都得上班去,哪怕病休,你也得有个单位,没有单位就没有粮票,粮票比钱更重要。

我查了下这个词最初在香港的定义,就是受雇于人的意思。

打工皇帝:从事工薪工作但收入特别丰厚的人。

打长工:从事比较稳定的全职工作。

打短工:从事短期的、相对不稳定的工作。

打散工:从事临时的、或每天工作时间不稳定或每周工作天数不稳定的工作。

打政府工:为政府工作,例如担任公务员,或者成为政府的合约雇员。

这些在香港,统统叫做打工。很有意思,这等于说除非你是全职的老板,否则都是打工。哪怕唐骏这种很多年前就年薪过亿的,也叫打工。

要知道人家是有股份的,如果这样都叫打工,那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不是打工人。

除非你纯吃利得,比如你坐在家里吃利息,吃股息,收房租都要雇人,如果你亲自收房租,那你也打工了,受雇于自己。

如果你哪天心血来潮,跑去开了趟滴滴,那你也打散工了,临时受雇于滴滴平台。

所以要按照这个说法,我也很想知道到底谁不是打工人。

按照香港人的定义,霍建宁这种李嘉诚的助手都叫做打工皇帝,那李嘉诚自己怎么说呢?

你仔细想一想,李嘉诚和霍建宁的实际区别就是持股比例不同,一个是控股股东,一个是小股东。

那么到底多少是分界线呢?股份在什么位置的时候开始量变引起质变了呢?

所以后来我看了英文翻译,觉得这个很有说服力,打工翻译成英文,叫做work to earn a living,就是 讨生活 。

细品有一种不情不愿的意思,这一点很准确。

确切的说,如果你不情不愿的工作,那就叫打工。

你要这么想,很多场景就得以解释了。

你想嘛,所谓老板,很少有不情不愿的吧, 不情不愿他何必当老板呢?

把店关了,去别家应聘,不香么?

既然他愿意开店,那就说明,他内心深处还是情愿的。

你注意,情愿和辛苦不一定负相关。

小区门口开个店卖菜,起早贪黑,人家也是老板,论控股比例比李嘉诚还高,但是很辛苦。

这么辛苦也没见放弃,说明最起码有奔头,真要是没奔头,就去富士康了。

与此同时, 很多所谓的打工人,不见得很辛苦,也不见得收入低。

如果论工作时长,我不相信体制内会超过开水果店的老板;很多时候,码农的收入是超过了蔬菜店老板的,而且说不定有期权。

但是,他们更容易自称打工人,因为这里面包含着一种不情愿。

事实上,网络上绝大部分声音都是来自学生和城市白领,因为他们的音量大。

真正像星爷在《长江七号》里演的那种工地上的农民工,在互联网上形不成主流声音。

因为太忙了,有的工种比如矿工动辄下井,工作环境也不允许成天玩手机。

所以实际上这是一群不满的人造了个梗在自嘲。

99%的人都是打工人,这些造梗的人在打工人的群体里还是相对轻松,相对高收入的。

而那些所谓的老板,里面大部分是小老板,也要工作,说不定还得养团队。

那 为什么只有这帮人工作的特别不情不愿?

我觉得原因就在于预期。

农民工的预期很低,他就想攒钱娶媳妇生娃,回头让自己的孩子成为这些念过书的,造梗的人中间的一员。

而老板们,甭管大小,他们都已经开始行动了,行动中的人会被现实毒打,经过毒打,预期会得以修正。

不相信你让这些造梗的人去创业,他们马上就会体会到现实与想象的距离。

我以前说过, 大多数公司都是老板养员工而不是员工养老板。

有人说,这太奇怪了,怎么可能呢?还真是这样。

我们国家的中小企业有4000万家,占据企业总数的99%。

听到这个数字是不是吓了一跳,你想想,抛去老小,就业人口也就几亿,平均十来个人一家公司。

这种小公司,都是老板养员工。

为什么这么说呢?从企业寿命就能看出来。

我们国家小企业的寿命不到3年,也就是把钱烧光了,老板养不动团队了,就关门了。他是成天让你加班,可你做的那些工作,未必挣回来利润过。

那你说为啥这和平日里的感受大不同?我明显感觉老板拿的比我多。

吃得苦中苦,主任开路虎;

只要我努力,老板法拉利;

砖头使劲搬,领导找小三;

夸我好家伙,是个铁憨憨。

你说对了,那是 因为极少数的企业赚取了绝大部分的利润。

开公司和当演员是一回事,那些赚钱的公司就像明星,他们人数少但攫取了市场里绝大部分利润,而那些不赚钱的公司,就像横店满大街的横漂,跑龙套的,平时演死尸,你喊一声发盒饭啦,他们就纷纷从地上爬起来了。

这种现象在生活中,你只要留意也很容易发现。

综合体里个别店能火个三五年,大部分店面都是装修好,过个一两年,经营不下去,就转让,换下一家。

所以这些老板们经历了社会的毒打,预期降低了,心态就平稳了。

那有人就要问了,西风,照你这么说,打工人岂不是无解的?

还是有解的。

我们前面分析过了,所谓打工人就是不开心的工作的人嘛,那你开心不就得了。

你不开心的本质就是你不想做这件事,而你为什么不想做呢?这就要问你自己了。

如果你说,我要钱多事少离家近,位高权重责任轻,那当我没说,你还是去接受社会的毒打吧。

如果你能够意识到,任何事都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, 所谓入门之后你才能觉察自己喜欢还是不喜欢 ,那恭喜你,你走在正确的路上。

没有人能在进入一件事之初判断出自己是否喜欢。

你刚开始去做销售,头三个月全是钉子,每个接你电话的人都挂断,那时候你的不喜欢不一定是真的。

你刚开始去做研发,头三个月一行有用的代码都写不出来,被上司骂的像狗一样,那时候你的沮丧未必会持续。

我们说,任何事你都得先能够胜任了,才能慢慢察觉自己究竟喜欢不喜欢。

但这里面有个问题, 适应是需要时间的,时间是一种沉没成本。

你花了一年,成为一个合格的码农,发现自己其实不喜欢,但又舍不得,毕竟放弃了很可惜。但你持续的越久,沉没成本就越高,等你做了十年码农的时候,沉没成本会更高。

这时候就非常考验你的断舍离。

桌上有道菜,不喜欢吃,我要是坚持吃呢,那就和后面的菜无缘;我要是坚持不吃呢,后面上的菜也许更不喜欢,但到那时候,前面这道菜已经被吃光了。

情出自愿,事过不悔。世事如赌局,打牌嘛,要输得起。

话说到这份上,只剩最后一个问题了。

有些时候,自己确实很不喜欢的事情,恰恰是看起来难以割舍的。

这份工作我真的很不喜欢,已经到了完全提不起精神,除了带薪拉屎和划水,一点劲头都没有,甚至上班的心情比上坟还低落。

但是放眼望去,转去做任何自己有可能喜欢的事情,都要降薪30%以上,如之奈何?

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的,但如果是我,我就不做了。

我哪怕去打两份工,辛苦一点,用时间来弥补收入落差,我也不会去做一份上坟的工作。

人这一辈子,你统计下,大部分人要工作到65岁甚至更久,除去吃饭睡觉通勤,绝大部分时间你都花在工作上。

如果工作不开心,那就等于你的人生不开心。

生命就是时间组成的,绝大部分时间你都不开心,那你开心个鬼。

所以周立齐说的很对,打工系不可能滴,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滴。

标题的这句话就是他说的,文字是学他的口音。

广西南宁一片天,谁见周某不递烟?

递烟要是不递火,让你熄火就熄火。

虽然他就是个小偷,但术业有专攻,人家在偷电瓶那个领域里,起码也是个地区级的一哥。

任何领域做到一哥,都不是吹的,偷电瓶的那么多,为什么“纹身就纹周某人,此生不做打工人?”

说到底,人家还是有过人之处的。

他的过人之处就在于深刻的认识到了打工的真实含义不是受雇于人,而是指不情不愿的工作。

周立齐就是想告诉大家,人生苦短,要寻找目标,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是不可能的,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。

当然了,他是个负面教材,他是找到了喜欢的工作,但是违法了。

喜欢,与合法,两者缺一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