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来想写的是21号夜里发生的事儿,发生了什么事儿呢?

一开始我也不知道,忽然看到国际市场异动,避险情绪狂升。

想也没想就跟单做进去了,到了第二天22号上午亚洲开盘,避险情绪继续狂升,一直到中午,我才知道怎么回事了。

到了下午三四点,胡锡进也说了。有的朋友说知道的晚了,股市已经收盘了。其实如果你关注国际市场,提前一天你就知道了。

我常说,市场是反应最快的,媒体是最慢的,等媒体出来,事情都过去了。

但我看没有读者问过这事儿。所以,还是写点大家关心的吧。

后台问什么的最多呢?是说浙大有个学生,努某某,他是2016级因强奸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
大家认为此人会被开除,结果仅仅是被留校察看,舆论哗然。

舆论引爆的点很多,比如此人之前就劣迹斑斑,全系倒数前三,妥妥学渣一枚,迄今为止,还挂着课没有毕业,假冒特困生,实际上高消费,经常出入酒吧……

更重要的是,他是少数民族,哈萨克族,这就更复杂了。

我觉得吧,一件复杂的事情,你一定要抽丝剥茧,还原给他处分当时的条件。

咱们来看下浙大的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,上面是这么写的:

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责的,给予留校观察或者开除处分。

你注意,是或者的关系。

具体怎么执行呢?根据他遭到刑事犯罪时的处罚来决定。

这个努某某,因为犯罪中止,并且主动自首,所以被缓刑,浙大就是依据这一点。

既然你们对他宽大处理,那我这边也沿用校规,选择了或者里的留校察看。

你把这个场景还原回去,当时没有今天的网络热议,做决定的那几个老师,他们能做的就是依据规定。

你只要在体制内工作过一年,就明白这个道理:

你做的任何决定,只要依据规定,无论合理不合理,起码你不用背责,但是如果你为了合理,违背了规定,一旦追究,你全责。

这是一把双刃剑。

一方面是为了限制体制内的人越权行事,所谓事事有依据,处处可追溯。

但另一方面,如果这个规定本身就不合理,或者说,它缺乏细则,那就会导致今天这个让几乎所有人都不满的处罚。

这就是整个问题的根,根源就在这儿。

那我们说,是不是浙大的校规太宽松了,怎么会写这么一条呢?

都判刑了,你都不开除,难道你还准备授予一个罪犯学位么?

我们来翻翻看,别的名校,比如其它C9联盟学校的校规,你会发现是这样的。

清华: 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责的,必须开除。

北大: 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责的,给予留校观察或者开除处分。

其他学校很多,不一一列举了,有的采取清华,有的效仿北大。

我还仔细看了下,北大这条规定是2017年修订版,而清华是2019年。我翻看过老版本,发现清华意识到这是漏洞,后来重新修订的时候,补了。

他写的很详细,刑事犯罪一律开除,治安管理条例处罚视情节留校察看或者开除。

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,只要通知所有高校都重新修订下,以后按照必须开除执行就OK了?

能这么理智的自媒体,已经是少数了。大部分是喊打喊杀,把浙大痛骂一通,发泄下情绪。

但我说句实话,即便这么理智的想法,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落实,也是不可能的。

原因很简单, 不同的高校,有不同的渊源,也有不同的处境。

比如很多网友举例子,哈工大治校很严,但这其实没法比,因为不同高校的基因是不一样的。

北大有蔡元培,浙大有竺可桢,一个学校的基因,是老校长注入的。

咱们还拿北大举例子,虽然这里面没他什么事儿,但他是出了名的最拽,所以很适合。

我读小学的时候,北大的新生要去军训一年,直到初中才取消,大家都知道。为什么要去军训这么久。

就是因为太拽了嘛,拽也是有基因的。

如果你让北大修改校规,关于是否判刑要一律开除,马上就能引起大争论。而且我相信这种争论不会有结果。

但换一些学校,比如某些军校,二医大,四医大这种,一句命令就可以,根本没那么多事儿。

这就是学校基因 的 不同。同一件事儿,有的学校很简单,有的学校很复杂。

我们再说,学校的地位也不同。

比如当年我们校长是副部级的,我 太太 他们学校是归市里管的,市里管的高校,地位非常低。

SARS那年,我太太她们学校很听话,全校封闭,我要见她只能隔着铁大门。

你看见铁大门上内外趴着一对对情侣,当时就是一道街景。

反观我们学校,啥都没有,自由出入,外面的人也自由出入,连检查都不做。

校方当年给出的理由居然是不能以任何形式妨碍学术讨论……

我相信当年防疫的人也很郁闷,你跟他讲道理,他比你还能说,而且,人家的级别也比你高……

但你说这全是坏事么?也不尽然。

任何事都是双刃剑。

我太太当年读书的时候,不止一次的抱怨,她们校方,让学生们甚感憋屈。

怎么说呢,就是完全扛不住事儿,拿个鸡毛当令箭,只要有任何问题,先处罚学生,反正在她们校方眼里,自己学校地位很低,学生自然也就不重要。

她们的治校理念就是讨好各方,反正谁都得罪不起,只有学生随便罚。

这就是另一个极端。

你说谁是好的呢?其实都不太好。

但是对于C9里面的这几个学校,靠社会舆论去施压,是不太靠谱的。

有的人还嚷嚷,说浙大这么干,难道就不怕以后大家都不报考了?

情绪我理解,想法很幼稚。

北大当年新生军训一年的时候,都是报满的。

浙大的处理确实让人不爽,但这根本不可能影响招生。

招生是供需比例决定的,不是道理决定的。

就像马云说996是福报,很多人痛骂,但从来不影响阿里招人,也不影响他们的加班时间远超华为。

福报有没有不晓得,但回报确实有。蚂蚁一上市,一万人分7000个亿,基层小兄弟也可以分到千万起。

人嘛,不会跟钱过不去的,同样,也不会跟名校过不去。该骂骂,能考上,还是会欢天喜地去读的。

所以这个思路,不靠谱。

这件事要解决,只能站在浙大自己的利益角度跟他讲。

我们都看过《神雕侠侣》,也都知道最后对尹志平的处罚等于没罚。

全真七子在想什么,大家也明白。

说罚就罚,重阳宫的面子往哪儿搁?

他们是这么想的。

但不严惩,其实更没面子。

如果王重阳活过来,肯定会废了尹志平武功,逐出门墙。

可是现在王重阳不在,老校长们都作古了,怎么落实呢?

两点。

第一点,对于努某某,既然他多次作案,请曾经被猥亵过的女生站出来,指证他。

当初校方从轻发落,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初犯,那只要能证明不是初犯,不改规则一样可以开除他。

第二点,这条规定是问题的根源,不改今后还会发生。

用社会舆论去强压一个历史悠久的名校改校规,人家出于面子也没法接受。

所以,可以换个形式,出台补充细则。

补充细则的意思就是规则可以不改,但请完善一下细节。

刑事犯罪已被追究刑责 ,这句话的范围太宽泛了。

犯罪有很多种,正当防卫导致的防卫过当,致死致伤,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醉驾,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强奸,吸毒,盗窃,纵火,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这些难道能是一样的么?

不能说他态度好,就一律留校观察。你总得看看他到底犯的什么事儿。

他醉驾自首,从轻,也就罢了。强奸吸毒自首,不开除还留着这货过年吗?

据我所知,很多高校关于犯罪的处罚条例都和浙大是一样的。虽说校规是每个学校治校的权责,应该留给校方自己讨论。但这个细则的及时出台,非常有必要。

很多传统名校有自己的坚持,坚持独立之精神,大家都理解。

但是, 别人之所以不来约束你,是相信你能够自我约束。

就像郭靖面对女儿 砍了 杨过的胳膊, 第一反应就是准备去砍女儿的胳膊。

过去江湖门派,也不只是个教武功的地方,师父们也要教弟子做人。

大学,不应该只是一个学术交流的场所,基本的公序良俗,还是要维系的。

管人,说到底是管理人的预期。

老话讲,慈不掌兵。你对尹志平不下狠手,别人看在眼里,就会冒出一个个的赵志敬。

如果不抓思想道德修养,就像浙大昔日的教授,郑强问的那个问题。

我们究竟在给谁培养人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