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犯九岁女童,身家430亿的富豪王振华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,刑期五年。

他已经被拘押了一年,也就是还有四年。

他的律师表示要继续上诉,要做无罪辩护。

网民很愤怒,别说无罪,刑期五年也让大家难以接受。

有人说,穷人写篇小H文,回头被判个十年,这个富豪导致九岁女童阴道撕裂,却只被判了五年,找谁说理去?

也有人说,钱真的是万能的么?钱要不是万能的,他何以如此轻判?

这些话,发自肺腑,但没理解法律。

法律并不是道德,法律的存在也不是为了维护道德,法律并不是社会的上线。

换句话说,一个社会处处守法,不等于是个完美社会,甚至可以说,有可能是个很LOW的社会。

因为法律是底线。

什么叫底线?

相扑运动员穿的那个丁字裤,就叫底线。

人人穿着丁字裤在大街上半裸奔,你觉得体面么?

所以你指望法律来维护体面,这个想法,本身就很幼稚。

当犯罪事实取证非常容易的时候,法律起的作用,是一个规则。

好比武松血溅鸳鸯楼,然后自己写个杀人者武松是也,坐在那里等你抓,到了堂上供认不讳。

这种情况下,法律可以很低成本的取证,判决,你看起来它维护了秩序。

但如果不是这样呢?

如果这哥们死不认账,没有留下完美的证据链,而且天价雇佣顶级律师,类似荒唐镜那种。

你要惩罚他,就会变成一场资源的PK,一场拉锯战。

如果是你告他,那就成了你和他拼钱,拼资源;如果他是被公诉,那就是公诉方拿预算和他的钱PK。

事实上, 公诉 王振华 的一方,预期判他四年,回头法院判了五年,这说明了三点。

1、公诉方也没有指望把他定义成强奸,而猥亵最高就是五年。

2、法院其实很不爽,所以顶格判的,判满了五年。

3、在公诉方与 王振华 拼资源这件事上,其实后者更有优势。

我知道很多网友很愤怒,因为他们觉得正义是无价的。

其实正义是有价的,所谓正义,归根到底,是我们所有人众筹出来的。

我们交税,总的收入要分配在很多事情上,科研,军事,教育,医疗,当然,也有法律。

每年在整个法律上的预算,不可能都给这个案子。

我们通常所谓的正义无价,是说全每年法律的总预算是个天文数字,这个总量哪个富豪也无力PK,哪怕你富可敌国。

但具体到这个案子,那一定是有预算的,我估计公诉方的预算都不到200万。

很正常,全国每年那么多案子,那么多正义要维护,不是只有这一单。

公诉方拿着200万的预算和一个身家430亿的富豪PK,这才是真实的局部战场。

通常诉方和被诉方在PK的时候,有三种局面:

1、诉方花1块钱,就能证明对方100分的有罪,被诉方要花100块钱,才能证明自己1分的无罪。

2、 诉方花100块钱,只能证明对方1分的有罪,被诉方只要花1块钱,就能证明自己100分的无罪。

3、 诉方花1块钱,证明对方1分的有罪,被诉方花1块钱,证明自己1分的无罪。

哪一种情况,取决于案子的复杂程度。前面说的武松血溅鸳鸯楼,那就是第一种情况,对起诉方非常有利,对武松非常不利。

但遇见一个取证困难的案子,就可能是第二种情况。

事实上,无论哪一种,哪怕是第一种, 王振华的处境也是非常有利的,因为他太有钱了。

你拿200万去搜罗他的罪证,他可以拿2个亿请最贵的律师,想办法给自己洗脱。

事实上,他已经这么做了。

公诉方找了一家机构,企图证明他不仅仅是猥亵,他马上找了十家更顶级的机构,证明前者的报告不准确。

公诉方找来的是法援,他找的呢?是顶级讼师,类似荒唐镜。

这相当于什么?

相当于差生 PK 学霸梦之队,而且对方的预算是自己无数倍。

我知道大家很生气,但这事儿,骂律师没有用的,你不可能修改经济规律。

你唯一能做的,是和对方比资源,他雇梦之队,你也雇梦之队。

但遗憾的是,公诉方预算不够。

就像屋子里有只耗子,你要消灭它,前提是,低成本的消灭它。你不能说打死一只耗子,回头把房子烧了。

为了灭一只耗子,不见得能申请出几十亿,上百亿的预算,可这只耗子为了脱罪,它可能真的愿意花上百亿,而且最郁闷的是,这只耗子真特么有几百亿。

这就是真实的博弈。

所以你一味的指望法律来修理他,是不靠谱的,法律能做的,就是你看到的。也是我们之前说的,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,并不是上线。

而且是一个有预算的底线,而且是一个受制于取证难度的有预算的底线。

那上线靠什么维系?

靠社会共识来维系。

我举过很多次那个例子,酒井法子吸毒,结果终身不得复出,她接什么代言,日本人就抵制什么产品,只要和她沾边,都得跟着倒闭。

一晃十多年过去了,没有原谅,就日本这个社会的心态来讲,她老死的那一天,都不会被原谅。

这也是一种惩罚。

酒井法子当年只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半,还缓刑三年,可是全体日本人,判了她无期,永不减免。

你想想看,我们对犯错的艺人什么态度?

别说抵制十几年,你能抵制一年么?

我记得不久前,有个国际奢侈品大牌非常嚣张,十分无礼,网上都很愤怒。

问题是,愤怒了多久?

愤怒了一星期不到,就在人家门口排队买货了。

你这样的记性,你这样的态度,怎么可能构成有效的制约?

我不是说日本那种不原谅的心态是完美的,他们有他们的问题。

一个完全不原谅的社会,创新能力是很弱的。

因为日本的有序建立在高压下,每个人都高度紧张,谁犯了任何错,都会面对很大的指责。

所以日本人长期从众,不乐意创新,怕担责任。

你可以看到,任何事都是有利有弊的,一个社会最大的优点,往往也是它最大的缺点。

你作为消费者,称赞日本的服务道地,那你作为服务员,就会觉得日本的职场充满了凌虐。

那我们怎么吸收,怎么学习对方呢?

我觉得,涉及经济活动的,有各种创新的顾虑,可以不学日本。但王振华这种道德层面的犯罪,我们为什么不能变得刻薄一点呢?

为什么不能从社会的角度给予其应有的惩罚呢?

王振华 被判五年,他旗下的新城系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价,却直线拉升,好不好笑?荒不荒唐?悲不悲哀?

如果你只是嘴上高喊愤怒,等到新城系卖房子的时候又去排队,那你喊过的正义,又怎么体现出它的无价呢?

这就像之前网上议论纷纷蒋凡的出轨,阿里的堕落。

可是如果618的那一天,天猫上排满了剁手的人,你让蒋凡怎么看你?你让阿里怎么看你?你自己又怎么看你自己呢?

反对不值钱的,互联网上天天有反对。问题是,你坚持了几天?

咱能不能有点骨气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