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刚写《失孤》的原型找回孩子 ,今天就爆出这个丢失的孩子郭新振表示,今后还会留在买家身边。

你注意我的措辞,我每句话都是有讲究的。我说的是买家,不是养父母。

昨天就有人问我,有没有想过,买孩子这种行为,为什么猖獗?不就是因为收养的门槛太高了么?

这话听着有道理,其实逻辑很可笑。照这个发散,为什么有人抢银行?不就是因为赚钱太难了么?

所以应该怎么办?应该把银库打开,让他抢么?

我们来看下这对买家的情况,这对买家为什么没有收养资格?因为穷,因为没文化,是这些因素么?

也许有,但并不是,他们被拒绝的排名在第一位的理由是什么,你猜猜看?

是因为他们已经有孩子了,而且是二胎。他们有两个女儿。他们的诉求是要一个儿子,如果自己生不出儿子,就买一个儿子,传宗接代。

所以他们对郭新振很好,供养他念大学,受高等教育,成了老师。而两个闺女呢?则要为“弟弟”买房买车,扶弟魔扶弟魔,没有弟弟买个弟弟也得做扶弟魔,你品,你仔细品。

你只考虑到收养难,你有没有站在收养者之外的角度想一想,别人的感受呢?

那两个女儿,不是孩子吗?不是亲生的吗?她们不应该得到父母的爱,不应该受教育吗?

回答我,不应该吗?

父母凭什么在那个尚不富裕的年代,掏出那么一大笔钱,买回来一个弟弟?凭什么?

这笔钱本该是这两个姑娘上学的钱,买新衣服的钱。

两个女孩子,就因为是女孩子,从此之后,要割猪草,要带“弟弟”,买来的“弟弟”。她们何错之有?

孤儿院拒绝这样的家庭收养,是出于对这个家庭本身的保护。是保护了这个家庭中妈妈的利益,保护了这个家庭中女儿的利益,更是限制了这个家庭中父权的霸凌。

我不相信这个买家中的妈妈不难过,我不相信一个人会愿意牺牲自己亲闺女的利益,成全买来的儿子。

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?她愚昧啊,她生活在一个愚昧的环境中啊。

就为了满足买家男主人一己之私欲,伤害了妻子,伤害了两个闺女,伤害了万里寻孤的郭刚堂一家,也伤害了郭新振,你让成年后的他,情感上何以自处?

这个男主人当然是有罪的,他的罪虽然低于人贩子,但罪就是罪,谁也抹不去。

正如昨天说的,郭刚堂不追责,是出于对郭新振情感上的保护。

你想一想,萧远山杀了萧峰的养父母,谁最难过?萧峰最难过。

站在萧远山的立场上,是谁害死了他的妻子?是汉人,是谁夺走了他的孩子?是汉人。

他背负深仇大恨,后来的所作所为,完全能够理解。但是他出的这口气,都结结实实的扎在了萧峰身上。

萧峰为什么最后选择自尽?因为自尽前,他已是满身伤痕。

他的养父母,他的恩师死于生父之手,他的恩师也是间接害死他母亲的凶手之一。他本想与阿朱塞外牛羊,忘却尘世,阿朱却死于他之手。

他已经了无生念,这就是为什么一代大侠用自己的生命止息干戈。因为他的生,见证了干戈,他希望自己的死,能结束这一切争夺。

相比较而言,郭刚堂是伟大的,他的爱超越了他的情绪,他没有因为自己受到伤害就巴望着别人也受到伤害,他没有因为那么多人骗过自己,就仇恨世界。

在24年的寻子路上,他帮助无数失孤家庭找回了孩子,他在做什么?他在做心灵的救赎。

他试图用自我折磨,试图用帮助别人的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深处的压抑,痛苦和自责。

这就是为什么昨天我专门写了那一段海鱼的故事。内压和外压要一致,否则,人就爆了。

我看得懂这个父亲在想什么,他已然满身伤痕,他不愿意把伤痕再传递下去……

但是郭刚堂不起诉,不等于买家不应该被公诉。你郭新振留在买家身边,我们大家能理解,你有你的朋友 ,你有你的生活,你有你的情感。

但是,郭新振愿意留在买家身边,并不等于买家就被轻易的绕过了。否则,那会给大众带来什么样的预期呢?

买了就买了,买了别人也不会追究,买了这个孩子将来还是认自己的,……

要打击这种预期,又不忍心伤害这个孩子,所以诛心,比杀人强得多。

我为什么前面要把买家内部拆开,因为这件事本就应该拆开。

买家的这个男主人,他是矛盾的根源,他是主犯。买儿子这件事是因他一个人想要传宗接代引起。

他的妻子是从犯,但也是半个受害者,而他的两个亲生闺女,都是受害者。

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,惩罚的目的是为了警戒而不是为了泄愤。所以这个男主人,应当要公诉。

公诉什么呢?把他判刑?罚款?不,那么做你都会间接伤害他的妻子和他两个女儿。

所以我昨天一直在谈杀人不如诛心。

我们有个读者,在留言中分享了一个云南禁毒的小故事。警方发现某些毒贩特别顽固,有一种,死了我一个,幸福全家人的觉悟。你杀他,他都不怕,就是要贩毒。

那怎么办呢?很简单,执行死刑前,先把他押送回家,当着他的面让他亲眼看着自己用毒资赚来的小洋楼被立地爆破,化为灰烬。

那一瞬间,他彻底崩溃了,整个人像死狗一样奄奄一息。他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对家人毫无价值,他明白自己真的错了,内心充满懊悔。

对了,就是要让他懊悔,哪怕他必死,也得让他在死前懊悔。因为这份懊悔不是给他看的,是给村子里无数旁观的小孩子们看的。

让你们看看,这就是毒贩的结局。大地白茫茫一片,真干净。

对于这个买家,他想要的是什么?是传宗接代嘛。

很好,郭新振不许跟买家姓,必须改回生身父母的姓氏,你姓郭也好,你跟你妈姓也好,总之你不能跟买家姓。

你注意,这是有法可依的。

我们的姓氏不是你想姓什么就能姓什么,你想跟隔壁老王姓,也得派出所答应才行。

按照规定,你只能跟你父母中一方姓,可以不是生身父母,但必须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养父母关系。

而那对买家具备法律上的养父母关系么?不,法律不承认,法律从来没有认可过这段关系。

站在法律的角度,买家之于郭新振,就是隔壁老王的关系。所以,郭新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跟买家姓,这是违法的。

这件事,安排给村长,敲锣打鼓在村里宣传,买家的行为是违法的,他买来的孩子,不跟他姓。天天宣传,连续三个月,我就不信这个消息村里人不议论。

村里人议论就对了,要的就是这份效果。你为什么非要买一个儿子?女儿是不给你养老,还是不给你送终?

用《红楼梦》里王熙凤挤兑老太太的话说,你就偏疼宝玉,难道百年之后,只有他一个人背你上五台山么?

所以,我们要打破的就是这种预期,你千方百计的要买个儿子传宗接代图什么?图的就是个面子,一个在村里挺胸抬头的面子。

那我就不给你这个面子,偏不给你这个面子,我就是要敲锣打鼓的在全村人面前打掉你的面子。

你可以不被判刑,你可以不失去自由,但你这辈子千方百计,胁迫老婆,牺牲闺女,伙同人贩子都要得到的那个东西。

我就是不给你,让你至死都得不到。而且还要广为宣传,让十里八乡都知道,你至死都得不到。

百年之后,这个买家下葬的时候,村长依然要出面,要当着村人的面反复宣称,此人因为无子,购买儿子触犯法律,法律念他老贫放他一条生路,但他终身无子,死后亦无子。

他想要的一切,都不可以被满足,你想让你买来的儿子跟你姓,不行;你想让你买来的儿子祭祀,不行;你想让你买来的儿子披麻戴孝出殡摔瓦盆,统统不行。

不仅不行,我还要让全村人,全乡人都来参观,亲眼目睹这份不行,拍成小视频,让后来出生的人都来看看这份不行。

这就是惩罚,就像当着毒贩的面,炸掉他的楼,才是最好的杀他,杀他的心。

愚昧是一种病,你放任不治,这种病会变成神经病,会变成一种信仰。

而打破信仰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他的信仰上面踏上一脚。

在中国,绝大多数被贩卖的都是男婴,这是买方市场决定的。而买方市场为什么这么倾向于购买男婴,哪怕自己已经有两个女儿?

这不是愚昧又是什么呢?

对于愚昧的人,杀了他,他还以为自己去天国了呢,没用的。

打人专打脸,骂人专揭短。想要治好愚昧,就要诛心,踩的就是愚昧的脸。

这种因为重男轻女害人害己的臭毛病,不去诛心,是治不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