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天来回答一个问题。

那天讲过一段往事,囚徒困境,没看过的可以点进去看一下。

大概的经历就是我年轻的时候,花了3块钱,买了一个盗版的三国志11,后来就忘了,再后来十年后,那个卖盗版的被送进去判了几年,落网了。

然后因为我在网络上有过支付记录,我的银行卡,被当作曾与犯罪分子有资金往来,被冻结了48小时。

就这么一个事儿。

后来他们系统内部的人跟我半开玩笑的说,如果你这么喜欢买盗版游戏,我教你个办法。

就是你花3块钱去买游戏,下载安装好,发现都可以玩了,直接报警,把支付截图提供给警方,你就可以安心在家玩游戏了。

等到破案的那一天,你就可以领奖金,而且你的账户非常干净,其他买家都会被列为疑似与犯罪分子有资金往来,只有你,是功臣,还有钱拿,而且你的隐私还受到官方终身保护,俗称谁也不知道你买过,谁也不知道你告的密。

其他没有主动告密的买家的隐私反而是没有保护的,还要被调查。还要被终身在系统里留下一行曾与犯罪分子有资金往来的记录,消不掉。

好几个读者问我,这么做好像有点不地道吧?毕竟我自己最初就是冲着玩游戏,又不是立功。

也有另外几个读者很兴奋,说他们要专门做这个,到处寻找哪里有卖盗版的,把这个当职业。

两拨人截然相反的看法,我今天来回复下,借助一个网红案例。

丁胖子在美国。

丁胖子何许人也?一个四川的中专生,因为盗窃罪还入狱过半年,出狱后就通过蛇头,变卖全部家当,非法移民去了美国。

他第一站去的是美国的一个华人基地,丁胖子广场。去了之后就在华人开的饭店里打黑工,然后一边打黑工一边干啥呢?

报警。

告诉警察这些华人老板非法使用黑工…….

因为他发现,干活挣钱太慢了,还是像王海那样,报警挣奖金来得快。

王海知道吧?几十年前就很有名了,知假,买假,打假。

他知道你卖的是假货,他故意买,大量买,买了之后报警,让你败诉之后十倍百倍的赔偿,最后人家的打假公司越做越大,以此致富。

丁胖子的想法就是这个,把整个广场的华人老板都告一遍,自己就发财了,以后就不用干活了。

但是他很快发现一个问题,就是你告一家之后,其他家就不敢雇你了,不雇他,他就拿不到其他家雇黑工的犯罪证据。

于是他怎么办呢?改行去教人。

他只挣培训的费用,他培训的人去入职那些餐馆,去告,去挣奖金。

再后来,他就火了,怎么火的?和这事儿没关系,他在美国直播要饭,因为这事儿火了。

于是也就不再从事老本行,专心直播在美国的要饭生涯,据说月入几十万。

这个案例爆出来之后,很多内网的大V都说,哦,我们找到了致富经,就是去全世界各地直播要饭。

是这样吗?

这样能发财?

不能,这是个小概率事件,如果乞丐+直播都能红,乞丐们早就干了。

就像星爷说的,如果少林功夫+卡拉OK有搞头,那何必踢球。

所以我们回归到数学期望这个大背景下,你就会发现,丁胖子最初找到的那条路,才是致富经。

他之所以没有成为美国版的王海,本质是因为他那事儿,取证太麻烦。

人家王海打假,随时取证,他要入职了才能取证,那自然容易被拉黑。

我们一定要弄懂,细节错误与方向错误,是两个概念。

丁胖子的故事讲完了,回到我们的话题,我来回答这两拨读者。

首先,职业打假盗版,挣这份钱,靠谱么?

我认为不靠谱。

原因很简单,你说着都很容易,但回到现实中,当你专门要寻找盗版的时候,就没有那么容易了。

比如每天找到10家盗版商,连续一年,你能找到么?

你要是有这本事,早就被相关机构高薪聘去当专业人才了。所以职业不可取,就在于此。

时间成本太高了,你一年找到10个盗版商,那才几个奖金?2万块?你去讨饭讨一年都不止2万块。

那么回到另一波读者的问题,如果像我年轻时那会儿,无意遇到了盗版卖家,告密不告密?

告密,而且是必须的。

为什么必须?

我年轻时听过一个故事,关于李嘉诚的,是说他看到地上有一块钱,弯腰捡了起来。

那个年代,大概是90年代,流行地上有一百美金,比尔盖茨该不该捡的段子,因为比尔盖茨弯腰的时间,都超过了100美金。

但是李嘉诚就是捡了,当着记者面。

他是这么回答,这不是时间的问题,这是原则问题。

白赚的东西我不要,我就违反了什么?违反了自己的原则。

那一刻,18岁的我,脑子里像醍醐灌顶了一样,我模模糊糊抓住了两个字:原则。

很多年后,当我第一次进入国际市场,我发现所有新手小白都执着于当下这一单我是赚了还是赔了的时候。

只有我自己坚持一件事,那就是我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原则,我把这个叫做交易系统。

盈亏是同源的,真正决定你长期是赚还是赔的,是要看你有没有一个交易系统,有没有一个铁的原则。

军队在战场上那就是有铁的纪律的,说前进就前进,不前进砍手,说后退就后退,不后退砍腿。

那么我的原则之一,合法+白赚,必须赚。

地上有一块钱,我必须捡,再嫌它少,我也必须捡。这不是时间值不值的问题,这是原则问题,动了原则,我这辈子就毁了,一个没有纪律的人,最后的结局一定是是失败的,这是我不能容忍的。

那一刻,我理解了多年前的李嘉诚。

那我们按照这个原则去套用那个案例,假如我不是多年后才知道,我是很多年前,年轻时就知道告卖家一把,未来他落网后我有2000块奖金拿,我告不告?

我必须告。

这是我的原则,不遵守原则,我这辈子注定是个穷人,是个失败者。

所以我虽然不想告,但我必须告,因为合法+白赚。

那么现在问题来了,我们换个场景,假如我是一个学生,在大学里上公开课,我的老师表达了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言论。

作为学生,我是否告密?

答案是否。

为什么呢?为什么厚此薄彼?难道是我和老师感情深?难道是我违背了原则?

都不是。

原因只有一个,因为告老师,是没有奖金拿的。

我们想过没有,为什么告密那个盗版商,会有奖金拿,奖金谁给的?

答案很简单,两拨,一波是没收的盗版商的财产,另一波则来自企业赞助的资金池。

一个盗版商,假如他一共获利2万块,他最后被判刑的时候,罚金可不是2万,肯定超过20万,掏不出来,卖他家房子卖他家地,也得罚。

也就是说,他吐出来的,不仅仅是获利部分,也包括他昔日自己通过劳动挣的钱。

这是一部分,我们假如最后从他身上搜刮出来20万块。

还有一部分,是各家企业为了打击这种行为,他们凑出来的一个资金池,那个池子是天量的。

会给各个案件以分配。

这两部分加起来,才是你能拿到奖金的原因。

他最后一共被罚没了20万,再加上企业的部分,也许一共是25万。

好,他卖了那么多买家,难道都会告么?不会的,只有很小一部分人会告,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告这个有钱拿。

如果有10个人告他,每人2000块奖金,一共才从25万的池子里拿走了2万块。

当然支付得起。

哪怕100个买家告他,还是够分。

那么告那个大学老师,奖金在哪里呢?谁出钱呢?

答案是没有钱可以拿。

因为他胡说八道这件事不是钱的交易,不像盗版商那样属于金钱交易。

非金钱交易的领域是没有奖金可以赚的,因为背后没有人提供奖金呀。

那个大学老师只是被学校处罚下,又没有罚金,那你作为告密者,自然没有奖金可领喽。

你看? 这违反我的原则了。

必须干的前提是什么?是合法,而且有钱拿呀。

白赚必须拿,白亏咱不干。

如果没有奖金,那我就不告,不赚钱,我就不能干,这是我的原则;如果有奖金,那我就必须干,这也是我的原则。

但我不会刻意去干,遇到了我就干,遇不到我忙我的正经事。

你把这个思路放到投资上,你会看到我脑子始终是非常清楚的,我会干嘛,不会干嘛是早就定下的规矩。

但是大部分人是想一出,是一出的,那长期看他们必然是亏钱的。就像一群无组织无纪律的老百姓,怎么可能在战场上大杀四方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