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上午聊,容易挣的钱,轮不到你来挣 ,留下一个问题,或者说,留下一个小尾巴。
你通观全文,我都没有告诉你住房市场的需求在大型化,没有。
住房市场的需求,是小型化的。
这里面有两个原因,一个是家庭单元分子化,除了少数生二胎三胎的家庭在子女抚养阶段需要大房子之外。
无论单身未婚阶段,二人世界已婚阶段,又或者子女成年之后的阶段,人们需要的都是小房子。
这是需求端。
那么从经济角度,房价实质上是个债务问题。
债是越滚越大的,于是你长线看,无论看美国,还是看韩国,那个房子的单价总是上升的。
中间会有阶段性回调,但是长远看,单价总是上升的,因为钱在发行,债在滚雪球。
于是就像我们上午的文章所说,那个总价,就必须要控制。
单价上升,总价控制,面积一定是越做越小的。这一点我也没有否认过。
所以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,还是三室一厅,那个面积是缩小的。
可是我们上午也说过了,卖房子,不是这回事,你发现面积在扩大,200平也给你做三室一厅。
为什么呢?
因为 卖住宅用地和卖商业用地不是一回事。
虽然都是收取物业费,但方式不同。
住宅用地是一次性收取了物业费,回头要提供服务的,几十年如一日当地的医疗,教育,治安,各种服务。
先收钱,后干活。
卖商业用地可不是这样,你收到卖地的钱之后,随着那些企业,商家的入驻,他们是会持续交税的。
那我们来想一想,如果你卖出去一块地,你预计这块地只需要伺候500个人,可是到第10年之后,就变成5000个人了,你原先的配套hold不住,你怎么样?你就亏了。
明白这里面的问题在哪儿了么?
卖商业用地,你的预期是企业越来越多,交税越来越多,你的收入越来越多。
卖住宅用地,如果你控制不住人群的数量,密度,人越来越多,需要的配套越来越多,你当年收取的卖地的一次性收入,可是未必能支撑预计的几十年的。
所以城市的运营方必然不希望一块土地承载过量人口,这是必然的倾向。
但是我前面也分析过,人们并不是不想住大房子,可是长远看,发达的大城市,核心城市,都是房子越住越小的。
这是一个收入与债之间,单价与总价之间博弈的必然结果。
于是你会看到两个市场,卖房子的市场,和租房子的市场,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。
在租房子的市场里,房东一定是天然倾向于劏房,就是把一套原本只能住三口之家的两室一厅,改造成可以住进去四户三口之家的独立隔间,每个都有独立厨卫。
我们站在情感的角度上很容易把这件事理解成房东的贪婪,他们故意的,他们坏,他们要降低租客的体验。
真是这样么?当然不是。
那个故意把面条卖得不好吃的面馆一定是开不下去的,你看到的所有现象都是市场博弈的结果。
说白了,租客是用脚投票,他们用脚最后选择了劏房。
而劏房实际上就是那个真实需求下真实购买力的体现,房租要降下去,单位面积要住进去更多人。
大家需要平摊土地价格。
但是我们前面分析过,这是在薅谁的羊毛?
薅城市运营者的羊毛。
城市运营者卖这块地的时候,就是按照500人做的预算配套,医院学校交通就是为了500人做的,你现在涌入了2000人,一套房改四套,你实际上薅了城市运营者的羊毛。
所以城市运营者一定不会让房东长期把这件事做下去。
也就是说这个套利空间,一套变四套的利用卖房市场与租房市场之间的套利空间,注定是阶段性的。
但这不意味着你就可以无视市场需求。
你真的去买套房子出租,指望租金,那是不靠谱的。
你看着改善型房子也许市场交易量还有,150方,1000万,有成交。
这不意味着你1000万买下来之后不做 劏房有出租价值,没有的。
你不做 劏房绝对租不上价。
而你做劏房,就必然是城市运营眼里的老鼠,你在偷油。
我不是告诉你这里面有解决方案,没有的。
就如同我上午说的,一切服务最后都是价格。
好的医院好的学校好的治安好的配套最后都是用钱去买的。
这个钱说到底无非500个有钱人去付,还是2000个没钱的去众筹。
众筹之后体验必然下降,高档餐厅和低档餐厅的本质区别其实就是接待了多少人。
你一个人包场那就是烛光晚餐,大家一起排队那就是人挤人的食堂。
那些做劏房出租的房东就相当于拿着一家高档餐厅的VIP卡,收费帮着带人进去。
本来只让你一个人用的,你租给十个人套取差价。
站在餐厅的角度就是想把真正需要服务的高净值人群留下,把企图带人的套利者轰走。
你想通我这个比方,你就真的理解了为什么单价越贵的地方,你反而要买面积越大的,俗称单价越高,总价越高。
说穿了这个游戏很简单,如果一张餐厅VIP卡有价值,除非怎么样?
除非拿到它的人确定自己的体验很好,确定人流稀少。
说穿了,此类餐厅卖的实际上是体验,体验没了,就没价值了。
但是反过来,租房市场是另一回事,这就是食堂,卖的是性价比。
你要让人有占便宜的感觉,否则卖不掉的。哪怕你卖掉之后人挤人,那是另一件事。
但是你这个价格端一定要有噱头,俗称只花199,东南亚七日游。
你不用想,必然有强制购物阶段。
所以我说,你要认清楚,这是两个市场,完全不同结构的市场。

评论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