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咱们写过, 深圳宾利姐,真的愚蠢么?
好多读者跟我说,是劳斯莱斯哥,不是路虎哥。
你这么说也没问题,说明你看的版本早,你看到消息的时候,大家还误以为另一个男车主开的是劳斯莱斯。
而我看的比较晚,我看到视频的时候,已经澄清了,之前是谣传。也就是说,和宾利姐发生冲突的男子,开的是路虎。镜头里那辆劳斯莱斯,是躺枪。
正好人家俩在劳斯莱斯跟前打架,就上镜了。
澄清完这一点,我们进入主题。
胡锡进说了一件什么事呢?他说,网友们追着宾利姐的老公不放,是不礼貌的。
因为人家已经出来澄清了,只是男友,不是老公。
这一点也足以证明我看到消息比你们晚,之前的文章中,我就写了,人家说了,没领证。
胡锡进什么意思呢?他前后表达过两次。
第一次是说,领导家属,嘴上要有把门的,不要动辄胡扯,什么摇来50辆宾利之类的,很容易被互联网放大,引起误会。
这个看法说明两点。
第一,说明老胡也不相信宾利姐家里真有50辆宾利。
我第一次也说了,就算她有这个财力,也没有这个必要。她又不是开婚庆公司的。哪怕是中东的石油王子,也不会没事儿了买50辆宾利。
第二,说明老胡看到的消息版本比较早。
所以他误以为宾利姐嘴里的老公,是真的老公。才会说出领导家属这四个字。
事实上,澄清之后,就不是家属了,只是女友。
那么第二次,澄清之后,网友们仍然揪着不放。为什么呢?
就是俩人办了喜酒,拍了婚纱照,大宴宾朋,却没有领证。
网友们不认同,认为这事儿应该被质疑。
而老胡,第二次的看法,则是说,这是人家的隐私,大家不便过问。
说白了,一个公职人员,到底是和有钱的富婆谈恋爱还是和没钱的灰姑娘谈恋爱,只要没有违纪,不方便干涉。
我们先来看看老胡第一次的说法。
嘴上没有把门的。
我的观点和他不同,我觉得领导家属嘴上没有把门的,是好事。
为什么是好事呢?两个原因,一则降低了监督成本,二则也给别人的升迁,提供了机会。
降低监督成本这件事很容易理解, 我们首先要清楚,自己的立场 。
说到底,我们又不是她老公,她嘴上没有把门的,又不会损失你我的利益。
恰恰相反,她嘴上越是没有把门的,越是有利于降低监督的成本,有利于大家。
这个道理很简单,你露的破绽越多,办案越容易。你说被冤枉了,这种概率是极低的。
理解我的意思吧?
如果大家嘴上都没有把门的,经过调查,有问题的被提前发现的概率高,还是没问题的,经过调查,被冤枉的概率高?
很显然是前者,后者的概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。
所以我不认同胡锡进的说法,我认为还是嘴上不要有把门的好。否则,人太谨慎了,只会给调查监督工作带来不必要的成本。
至于另一个问题,就更容易理解了。
能干的人总是有的,只是位置有没有?
千里马常有,位置不常有。一个人有问题被查出来,位置又不会空,马上就会有新的人才,补上去。
越是管理层越是如此,一个高管下面可能有十个经理,巴巴的等着呢。
铁打的营盘,流水的兵。你站在营盘的视角下来看,个人的起起落落,没有那么重要。
那么到了老胡第二次的看法,我就更不认同了。
和谁谈恋爱,包括婚姻,确实是一个人的自由。
问题是,如果有人钻 空 子呢?
有读者分享给我一种空子,比如和很多女子都打着男女朋友的关系,生活,生孩子,但是不结婚。
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,只是很难认定。
这个比方很好,但是和宾利女的事件没有直接关系。
因为从目前的调查来看,这个男的是离异的状态,也显示只和这个宾利女,摆过酒席。
但是,这件事构成了另一种钻空子的行为。
你就比如作为公职人员,尤其是领导的家属,是可以经商的,但是有限制。
比如你的业务不能进入到该领导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。你去看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九十七条,是不是这么写的。
明白这意思么?如果你是个商人,开发商,你在你老公辖区内,拿地,这个过程,对于参与竞标的其他人,是不公平的。
别的不说,信息上就不公平。我们很难保证,你们回家了,不会说点什么。
或者,你是个供应商,你老公是某行业甲方的领导,你参与招标,这同样对于其他企业不公平。
但是,这个前提是什么?是配偶,子女,及子女的配偶,也就是老婆,老公,儿媳或者女婿,是这个范围。
现在你说你们俩摆酒不领证,这算什么?这个关系到底算不算配偶?这个宾利女的业务范围,还是否允许进入她男友所在的国企的业务范围呢?
这事儿说不清了呀。
明白我的意思了么?这不是一个隐私问题。
并不是说你和谁谈恋爱的问题。而是你要不要报备的问题。
如果说,宾利姐和大她16岁的真爱哥之间没有走到那一步,只是有好感。那你还可以讲,彼此没有想清楚,所以对组织隐瞒了。
问题是,现在已经摆酒了,大宴宾朋了,你们还不领证。
不领证,说不是婚姻关系,你让大家怎么想?
你让你的上级怎么想?你让组织怎么想?你让监督你的人怎么想?
中国人讲瓜田李下,就是指避嫌的意思。
你非要蹲在瓜田里,站在李子树下,然后强调,这是你的隐私。
你让大家怎么想?

评论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