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1日,一对情侣在路边吵架上了热搜,视频中男子时而扇女子耳光,时而声嘶力竭的嘶吼。
经过路人劝阻,而后该男子将手机摔在地上,掩面崩溃。
视频大概是这么一个经过。
男女谈恋爱,为时两年,谈婚论嫁,女方要150万的婚房,男方家庭商量后凑钱买下。
然后女方要求30万的现金彩礼,男方已经拿不出来了,女方说分手,男方同意了。
但这里有分歧,我相信女方所谓的分手应该是闹情绪,但是两个人真分了。
女方的亲朋不干,毕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,这事儿传出去,名声不太好,于是找男方理论。
但这个理论并不是讲理,而是去男方的单位暴打他,在单位闹了四个月之久,男方面临丢失工作。
男方说,他把车卖了赔给女方的妈妈,还不肯罢休,一定要他丢了工作,这是不让他活,于是如何如何。
于是就出现了上面一幕,男方当街扇女友,接着崩溃。
这个事情的争议点其实是没有的,虽然看着这么劲爆。
我们只要抓着一件事就可以了,那就是法律。
违法是要受到惩罚的, 当对方违法的时候,正确的做法是什么?是报警,接着起诉。
所以,这名男子当街扇前女友,前女友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?
是报警,验伤,将该男子拘留,而后起诉,要求赔偿,整个过程是会留有案底的,所以即便你把别人打个轻伤,对你个人的惩罚也不轻。
那么同样,前女友的亲朋到公司暴打男子,他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?
是打不过人多的,就去打一个落单的女人么?当然不是。
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报警,验伤,将该女子的亲朋团拘留,而后起诉,要求赔偿,整个过程也会给所有打人者留有案底。
留有案底是很大的惩罚,会影响到你的工作,你可能因此被开除,甚至会影响到你的子女考公务员等等。
划重点,2020年了,这是法治社会,这不是水浒传,并不是李逵当县令判案。
李逵是什么逻辑?
在他眼里,打人的是好汉,打不过是孬种,你怎的打输了?去,重新打过,再打不赢,就给你200大棍。
这是水浒的逻辑,但不是法治社会的逻辑。
说完是非,咱们退回到故事的一开头,整件事为什么会演变成全武行?
原因很简单: 好好的一桩生意,非要搞的像结婚一样 。
我没有讽刺,我说过无数次了,拜托诸位认真阅读《婚姻法》以及《民法典》里的每一条。
你去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谈及爱情?
答案是没有。
《婚姻法》 只有在第三十二条,离婚诉讼中为了表达清楚,三处用了感情二字。
它是这么说的:如果感情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明白这意思了么?
这不是说你们的爱情消失了,就得离婚,不是这意思。
你要这么想,语文阅读理解肯定不及格。
它是告诉你,只要你们俩都同意离婚,我就给你们办,至于借口,就写感情破裂好了。
所谓感情破裂,类似你的离职原因。
离职原因通常写什么?写个人原因是吧?
个人什么原因?是老板钱没给够还是待在公司没前途?会不会写?
不会的。
不要写的那么明,否则大家面上不好看。做人留一线,来日好相见。
离婚原因,离职原因,一套逻辑。
换句话说, 《婚姻法》 不关心你们有没有爱情,曾经是否有,现在是否有,都不关心。
它通篇都在讲述财产划分, 婚姻这个制度本身就是为了财产划分而诞生的 。
云南丽江有个景点叫做泸沽湖,那里居住着一个56之外的民族叫做摩梭族。
摩梭族是母系社会,奉行走婚的原则。
什么叫走婚?
摩梭族一个家庭的族长是外祖母,外祖母生下一堆女儿,住在二楼,生下一堆儿子,住在一楼。
将来这批女儿中最有能力的会继承族长的位置,继续领导这个大家庭。
在这个大家庭中间,财富是共享的,也就是没有个人财富这种说法。
那男女大了,怎么结婚呢?
对不起,没有婚姻。
青年男女会在某些指定的日子围着篝火举行晚会,彼此唱歌跳舞。
假如看对了眼,跳舞的过程中,女子会在男子的手心扣三下,夜半三更男子就会翻墙爬上女子的阁楼与其欢好。
诞育的子嗣仍然属于这个母系的大家庭,换言之,无论男孩女孩,这个孩子都不认得亲生父亲,他只认得族长,妈妈,姨妈和舅舅。
你看到了,需要结婚吗?需要吗?真的需要吗?
人类最初都是母系社会,哪有结婚重组小家庭这种说法。
事实上,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一对男女从这个大家庭中分得一部分财产,出去单过。
所以不要回避谈钱。
婚姻就是财产关系,谈及婚姻,就要谈钱。
谈婚论嫁和谈恋爱从来都是两码事。谈恋爱就说谈恋爱,不是所有的谈恋爱都以结婚为目的。
有人说,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,这句话是有语病的。
确切的说,假如一开始不告诉你不以结婚为目的,或者说打着结婚的目的谈恋爱,却不告知对方自己真实意图。这是耍流氓,因为你欺骗了别人。
但如果一开始就明确告知对方自己不以结婚为目的,那就不是耍流氓。
因为你可以不同意呀。
上面这段听懂了么?听懂了咱们进入重点。
重点一、生活中有两类事物,必需品和非必需品。
重点二、无论必需,非必需,都得明码标价。
我中学的时候,我妈妈在物价局工作,那时候工作重点就是明码标价。
你注意,物价局并不是说你卖的贵了就罚你,不是的。
人家首先要归类。
假如你出售的是粮食,那是有价格上限的,因为整个城市的居民每天必须吃饭。
你说你把通往这座城市所有的粮食蔬菜都买断,囤积居奇拉高价格,那是可以直接法律制裁你的。
因为我不买不行,我不能说不,我说不会饿死。
假如你出售的是玉石,那就没有价格上限,大家又不是贾宝玉,离开玉石又不会死。
我可以说不买,理解么?我可以的。
但是,你得明码标价。
你不可以见人下菜碟儿。
今天来个主顾,觉得人家有钱,就拿人当冤大头,问他要五十万。
明天来了个懂行的,五百块也卖了。
这是不允许的,不明码标价,罚你。
把这一点想明白,就会发现房地产市场的弊病。
房地产市场里什么是必需品?
90方,沿地铁,或者有学区的这批房子是必需品。
大家要上学,要工作,其实有学区,沿地铁的区域应该大面积的规划90方的小三房,然后限购,在这个城市定居多久,限一套。
你要说你搬家,去别的城市再买,没问题,上一套卖了。
理解这意思吧,终身就只能持有这么一套,这是给你用的。
如果能这么做,供应量是很大的,当供应量很大,需求充分满足的时候,价格就难以上涨。
那什么房子不是必需品呢?比如别墅,或者200方以上的平层。
这部分没有必要做价格管制,你喜欢卖多少钱一平米,其实无所谓,但必须明码标价。
很遗憾的是,现在不是这样做的。
你会发现90方卖的很贵,1.5套90方的价格就可以买同小区180方了,1.7套90方的价格就可以同小区叠排,2套90方的价格就可以买同小区联排中间套,2.5套90方的价格就可以买同小区联排边套。
为什么?
因为限价,一刀切。最后的结果是差钱的,要倾尽全力买单价最贵的90方,不差钱的反而享受了性价比。
这世上最奇怪的就是新房限价居然连别墅的价格也限,这是给不差钱的提供福利么。
房地产市场本来就做的不好,我们用它只是解释这两个重点的应用场景。
回到婚姻。
婚姻是不是必需品?
不是的。
中国的彩礼很贵,但我可以不娶呀。
印度的嫁妆很贵,但我可以不嫁呀。
你可以的,你明明有选择,不吃饭会死人,不结婚不会的。
你爸妈之所以愿意倾其所有给你娶媳妇,或者像印度那样愿意倾其所有的凑嫁妆,嫁女儿,那是你爸妈。
你爸妈老了,如果看不到第三代,他们觉得自己白忙活了,怪没劲的。
所以你的婚姻在你爸妈眼里也许是必需品,但对你来说,真不是。
起码四十岁之前都不是,至少我认为不是。
对于年轻人来讲,尽快开辟自己的事业,比什么都重要。
这个道理非常浅显,一家公司在高速增长的过程中,你觉得应不应该引入新股东?
公司什么时候应该上市?
应该透支未来,红利耗尽,在巅峰期上市,上来就把散户们套成股东,然后你财务自由转身离去,只留下一个传说……
当然,这是开玩笑的,这是不对的,笑笑就好。
言归正传。
问题出在中国的彩礼风俗,印度的嫁妆风俗上面了么?
不是的,问题出在谈判的双方身上。
这场矛盾里双方都有责任, 责任在于一个不明码标价,另一个不刨根问底。
婚姻如同公司合并,公司合并案,第一件事就是谈判。
你既然怀揣着结婚为目的去谈的恋爱,就该问清楚人家的底线。
问都不问,你的错。
你既然怀揣着结婚为目的去谈的恋爱,就该一开始告诉对方自己的底线。
讲都不讲,你的错。
注意,这一切是在恋爱之前就该彼此了解清楚,而不是处了两年连基本条件都不了解。
站在公司合并案的角度看,这两个年轻人考评都不合格,应该打C走人。
你拿着公司的差旅费,是去和客户卿卿我我的么?
你是去谈并购案的,哥哥。
好好的一桩生意,非要搞的像结婚一样 。
老话讲,丑话说在前面。
为什么要说在前面?
任何时候,先谈生意再谈爱,远好过于先谈爱,回头生意谈崩了,爱也没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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